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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三章 进入安阳


  在灵纱降生的时候,她的母亲去世了。

  沈君红没有多说,只是静静告诉了灵纱这个事实。灵纱接受了这个事实,似乎这本来就是她的命运。

  “爹爹,我们为什么要天天跑来跑去?你的腿不好,我们一直住在一个地方不好吗?”灵纱带着稚气的声音问道。

  沈君红默然半晌,低声道:“等报了仇,我们就来陪着你妈妈。”

  “妈妈叫什么?”灵纱小声道。

  “李惜文。”

  灵纱知道了母亲的姓名,这三个字便刻在了心里,她知道她也是有妈妈的。跟着沈君红并不好过,他们每天都要奔波,沈君红双腿残废,行动多有不便。灵纱从来没有抱怨过,似乎这就是她的命运。

  “我们的仇人是谁?”

  这样的问题,灵纱问过很多次,沈君红都没有回答,只是让她认真练功。练功便是她生活中最重要的一部分,在奔波的途中,还要和一些奇奇怪怪的人去学根本不懂的乐器。

  在她生活周围的人越来越多,可是父亲沈君红却越来越少见。开始是几天见一次,过了几年,一两个月才能见到一次,最后半年差不多见上一次。

  可是在她周围的人越来越多,不过却没有给她带来过困扰,再后来,他们组建了涟月坊到各地来演出。灵纱也登台了,她喜欢在台上的感觉,她觉得琴声很美,喜欢抚摸琴弦的感觉。她见识过各式各样的人,去过大洪所有的地方,可是在不经意的时候,在她的心底有种渴望,非常想见到她的母亲,希望他们一家人能安安稳稳地呆在一起。

  她喜欢上了夜空,喜欢天上的繁星,每次离开一个地方的时候,她就会一个人看着夜空到天亮。

  “你母亲的仇人在断剑阁。”在灵纱十四岁的生日的时候,沈君红告诉了她一直想知道的答案。

  灵纱瞪大了眼睛,游历了那么多的地方,自然了解更多的事情,她知道断剑阁是什么地方。可是也仅此而已,她垂下了眼帘,问道:“爹爹,这个仇能报吗?”

  沈君红也感到诧异,他没有想到灵纱会是这么的淡漠,没有感伤,没有激动。已经十五年年了,当年说十年后来报仇,已经拖了很久很久。

  沈君红完全忍受不了这样的默然,闷哼一声道:“南方第一大派又如何!我沈君红又怕过哪个,定要叫他们血债血偿!”

  看着沈君红的满眼赤红,灵纱心中也是一痛,她知道她的父亲为了母亲什么都会做,可是…可是..敌人是断剑阁啊。

  灵纱蹲在沈君红的身边,两只还有些柔弱的手,轻轻地帮沈君红捏着双腿。沈君红的双腿每到雨天都疼痛不已,开始几年甚至一个人躲在一边,不让任何人看到他疼痛发病的样子。

  “爹爹,答应我,不能留下我一个人。”灵纱仰头看着沈君红。

  那天真带着忧郁的眼神,让沈君红的心一下子裂成了两半,在许多年以前,也有一个女人曾经这么对他说过,那时他的心里只想着报仇,仇恨已经淹没了他,他没有一丝的理智。在无法挽回的时候,他无限懊悔,恨不得杀了自己。

  现在,又是一个对自己无比重要的女孩,对他说了同样的话。他还会那么坚持吗?沈君红犹豫了,这一犹豫又是过了两年。

  在这两年时间里,她刻意留意父亲的动向,发现除了仇家断剑阁之外,沈君红还在躲避着谁,似乎是一个很厉害的人,所以每次涟月坊都不敢在一个地方呆太久。这次却有些一反常态,在大齐呆了半年的时间,又到了柔然,甚至还高调的去北洪,要知道卡布鲁江以北灵纱只去过两次,两次都没有去国都上京。

  马上就要到安阳了,安阳是一个尚武的诸侯国,它的四周被其他诸侯包围着,上有西雕,左有大梁,右边是柔然。所以民风彪悍,上马拿刀,下马耕田是常有的事情。安阳的都城是开阳,前一段时间出现了一件大事,安阳诸侯柳凤阁失踪了,是生是死也不知道。当然,普通民众是不知道这些事情,大家还和以往一般生活过日子。

  天色已晚,涟月坊的一队人马还走在乡间小路,灵纱对于这样子的日子非常熟悉了,接下来就是扎帐篷在此过夜。又有两日没有见到父亲沈君红了。

  “小姐,这些事让秀儿来就可以了。”秀儿见到沈灵纱正在整理铺盖和衣物,赶紧上前道。

  灵纱笑道:“小丫头,那边还有好多事,你去那边忙吧,我自己东西自己来整理。”

  秀儿调皮一笑:“小姐对秀儿真好,秀儿现在都懒了许多。”

  “难道你以前很勤快吗?”灵纱打趣道。

  沈君红见到灵纱一个人在涟月坊,没有几个和她年龄相仿的玩伴,自己又许多事情缠身,不能时常陪在她的身边,便买了一个小丫鬟秀儿陪陪她。

  秀儿嘻嘻笑了一下,蹦着跳着跑到一边忙去了。

  天色已经完全黑了。

  “沈小姐,开饭了。”一个头发灰白的男子走到灵纱的面前抱拳道。

  灵纱正坐在帐篷前,着迷地看着天上的繁星。

  那男子看起来有五十多岁,但面色红润,声音洪亮,让人觉得只有三十余岁。仔细观察下来,面容冷静严肃,自有一股威严在其中。他便是涟月坊的名义上的老板——谢青纹,人称谢老大。

  灵纱既然在涟月坊还是要遵守其中的规矩。

  “谢老大,我这就来。”灵纱应道。

  “明日晚上,我们便可到达开阳,小姐就不用这么辛苦。”谢老大有些歉意,按照沈君红的意思,在赶路的时候尽量走偏僻一点路程。

  灵纱淡淡笑道:“没关系的,我习惯了。”

  谢老大点点头,转身回到升起篝火的地方。乐坊中间,男女各一半,表面上是个乐坊,其实私下里便是拜月教的总部。乐坊里的人也多有轮换,每到一地,打听消息刺探情报,更是少不了。

  对于大本营的看管,谢老大也是费尽了心思,这样一个乐坊,不能让别人看出来一些破绽,尤其是那些江湖人士,只有这样才能很好的掩饰自己。所以在平时,他们依足了普通乐坊的规矩办事,相互之间的称呼也是按章办事。

  真正的长期在乐坊中的人只有三个:谢老大,沈灵纱,秀儿。

  吃完晚饭,几天舟车劳顿,让每个人都安静的进入了梦乡。

  ……

  胡不归骑马飞奔,不但把自己累得不成样,底下的坐骑也是一副口吐白沫的衰样。

  “哇,老兄,就这样不行了吗?我可是花了一个金币把你买回来的。”说这句话的时候,胡不归连喘了几口气才把她说完整了。

  他看着躺在地上不愿意起来的白马,同时,那匹白马也看着他。如果那白马会说话,肯定把胡不归祖宗十八代都骂一遍。

  “好吧,好吧。反正我也累了,我们俩一起休息吧。”说着,胡不归坐了下来,靠在马背上。

  那匹马果真的是累得不行了,就连吃草都是歪着头,没有站起来吃。

  “你看你,还能吃东西。我连干粮都没带!”胡不归一脸沮丧。他在岔路的时候打听到来开阳最近的路线,便啥也不顾骑着马就跑了过来。

  开始几天还好,能遇到小村子,吃点农家乐。不长记性的家伙只知道赶路,连个水囊都没有带,以为有钱可以买到。谁知道这次从早跑到晚,连个人影都没看见,四周荒凉无比。除了能在小溪的边上喝点水之外,什么吃的都没有。

  “有钱能使鬼推磨,可是…连鬼都没有怎么办?”满脸苦相的胡不归心里想着。

  摸着饿扁了的肚皮,看着正在惬意吃着草的白马,心里连声叹息,真是连马都不如啊。

  过了一会,白马似乎吃饱了,站起了身,向前面溜达。胡不归一见,赶紧跳了起来,连声叫道:“喂,你去哪里?吃饱了就想跑是不是?”

  白马也不理他,撒开四个蹄子,欢快地跑了起来。胡不归是又饥又渴,本来想不就这么算了,让马跑了,可是想到在这荒凉的地方,不知道还要多久才能回到人间,只能咬着牙,展开轻功在后面使劲的追去。

  一马一人跑了小半个时辰,只见白马渐渐缓了下来,胡不归心中一喜,心道:你也有跑不动的时候了吧。正想着,忽然看见白马停了下来。胡不归十分诧异,不知道怎么回事,双腿惯性使然,直愣愣地冲到了白马的前面。

  “噗通!”

  紧接着是几声大叫,后来又变成了喝水咕咕的声音,不一会胡不归冒了出来。原来,前面是一条小河,白马的嗅觉灵敏,顺着气味找到了水源。可是由于天色太暗,加上胡不归注意力都放在白马身上,以致于没有察觉,就这么掉了下去。

  “痛快!”胡不归湿漉漉地爬上岸,肚子里盛满了河水。

  白马还在一边低头饮水。

  胡不归拍拍白马,笑道:“还真多亏你了,不然我可真要渴死了。”这时才感到两腿发软,一屁股坐在了地上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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